【Hedy Chen】評論
這題應該要改了~應為0.15mg/Lhttp://kmvs.thb.gov.tw/CP.aspx?newsID=364促使駕駛人儘早建立養成酒後不開車觀念,交通部業已於去(101)年10月15日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102年1月1日起,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2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15mg/L,係不得駕車。為呼應社會對於推動國內開車酒精零容忍之共識與期待,未來配合適用刑法處罰酒精濃度下修至0.25mg/L之修法,交通部將配套研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全面規定各類駕駛人不得駕車之酒精濃度標準限制至0.15mg/L。交通部藉此機會再次呼籲所有汽機車駕駛人要建立「喝酒不開(騎)車」的安全習慣,以維護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羅昭婷】評論
原本題目:16.喝酒後吐氣測試超過多少毫克不能開車?(A) 0.35 (B) 0.30 (C) 0.25 (D) 0.20修改成為喝酒後吐氣測試超過多少毫克不能開車?(A) 0.35 (B) 0.30 (C) 0.15 (D) 0.20
【anigi115】評論
考教育專業出現這題有事嗎XDDDDDDD
【106正式教師,謝謝阿】評論
當老師果然要包山包海包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