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有關大法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任期 8 年,並不得連任
(B)並為司法院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C)其名額共 15 人
(D)得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3638
統計:A(325),B(654),C(128),D(3049),E(0)

用户評論

阿斯拉】評論

所以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身分也不受任期保障嗎?是不是司法院正副院長離職連帶大法官身分也一併剝奪嗎?

weng0717】評論

應該是大法官仼期8年有受到保障,而如果又被仼命為司法院正副院長的4年才沒有任期保障~~有錯請修正

Joyce Shen】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代表大法官有8年任期之保障。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指正副院長這個職務,沒有任期之保障,總統隨時可提請立院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