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對於下列何種社會福利工作支出應優先編列?
(A)國民就業
(B)社會保險
(C)醫療保健
(D)福利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7768
統計:A(1999),B(596),C(584),D(222),E(0)

用户評論

c91701】評論

舅(救)舅(就)優先

babyeyes888】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10第8項 社會救助and國民就業  優先編列口訣:舅(救)舅(就)優先

derek801204】評論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