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依現行實務執行監護處分之方式判斷,下列何者正確?
(A)監護處分與在監所受刑無異,應屬刑罰之一種
(B)在醫療院所監護,屬於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C)定期門診治療,屬於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D)監護處分重在治療,故只要有治療必要,法院即可裁定施加監護,不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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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國考分母】評論

第 87 條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

寧靜致遠】評論

(A)保安處分非刑罰,刑罰是刑法第36條那些主刑+從刑,保安處分是為了防止將來再犯,與刑罰是不同的概念。(C)與(B)的差別在於“定期”回診是“非”拘束人身自由

TheFrog】評論

補充一下,近年因精神問題犯案之人日益增多,監護處分期間於111年2月修法後有延長,修法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