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某廠商甲意圖使公務員乙、丙、丁三人受刑事處分,遂捏造事實,以一紙告發狀,向警察告發乙、丙、丁藉職務之便收受得標廠商賄賂。甲之刑責為何?
(A)甲成立一個誣告
(B)甲成立三個誣告罪,數罪併罰
(C)甲成立三個誣告罪,想像競合
(D)甲成立三個誣告罪,屬連續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國考分母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誣告保護國家法益所以不管一次誣告多少人,都只侵害一個國家法益

【用戶】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四十九年台上字第八八三號判例意旨:以一狀誣告三人,祇犯一個誣告罪,無適用刑法第五十五條從一重處斷之餘地。誣告罪所侵犯的法益為國家的審判權,屬於國家法益,因此雖然以一個誣告行為誣告數個人犯罪,但因為國家法益僅為單一,所以只構成一個誣告罪。而非依所誣告對象之人數成立多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