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臨】評論
小規模營業人稽徵機關每3個月(1,4,7,10月)填發繳款通知書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十三條 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