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累進起點地價,包括下列何種土地?
(A)住宅用地
(B)工業用地
(C)礦業用地
(D)免稅土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8696
統計:A(279),B(28),C(6),D(10),E(0)

用户評論

黃依依】評論

土地稅法第16條第2項

Ula Beaty】評論

第十六條(地價稅之稅率)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五、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