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根據我國「師資培育法」的規定,師資培育課程,應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但為配合教學需要,哪兩類師資類科得合併規劃?
(A)中等學校、國民小學
(B)國民小學、幼稚園
(C)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班)
(D)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3228
統計:A(97),B(50),C(8),D(34),E(0)

用户評論

【用戶】太宰潭★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7 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 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

【用戶】太宰潭★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 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 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

【用戶】wmeiz11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師資培育法 第七條 (民國106年06月14日)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

【用戶】Amand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師資培育法 第七條 (民國106年06月14日)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