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Yi Li】評論
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通常在普通學校就讀並接受資源班之直接或間接服務,其課程應遵循九年一貫課程之規劃,課程之安排需與普通班級學生相同為原則,惟學校需依學生之個別需要,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整與補救教學、學習優異領域之充實教學,以及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與支援服務等之協助,並可依據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張智鈞】評論
新課綱上面明明說了:課程安排與普通班相同為原則,惟學生個別需求可依IEP之決議,提供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整與補救教學。
【kinglion0305】評論
課程調整不是包括「評量」調整嗎?評量調整不是包括「輸入/輸出」調整嗎?如果是視障學生也就是「無認知缺損學生」,利用打字和報讀做「評量的輸入/輸出調整」照理說不是應該要在IEP裡面記載,這樣(D)依其個別化教育計畫決定不是還算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