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ire Hung C】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1 年 11 月 26 日 第 12 條 前條特殊教育方案,學校應運用團隊合作方式,整合相關資源,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及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策略。三、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A-ron Chung】評論
大學因為是自己選課,所以不用學年教育目標
【張智鈞】評論
大學法→學習自主權
【黃雨慈】評論
支持策略要有,學習策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