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玥】評論
已經修法了~
【布娃】評論
2014.11.21性平法修正者有條號4.12.14.15.16.23.38-1,詳情可上網搜尋
【jiunn lia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幾年後,於每一子女滿幾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A)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每一子女滿三歲前(B)受僱者任職滿三年後,每一子女滿一歲前(C)受僱者任職滿二年後,每一子女滿四歲前(D)受僱者任職滿四年後,每一子女滿二歲前。修改成為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幾年後,於每一子女滿幾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A)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每一子女滿三歲前(B)受僱者任職滿三年後,每一子女滿一歲前(C)受僱者任職滿二年後,每一子女滿四歲前(D)受僱者任職滿四年後,每一子女滿二歲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