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戶政我一定會考上】評論
(D)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者有多數人時,以按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為原則,若就其是否應負各平 均分擔責任等歸責方式,有為不同於上開原則規定之必要者,僅得以法律規定,不得再為授權行政罰之處罰,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前提,而實施處罰構成要件行為之義務主體,自屬依法處罰之對象。立法者並非不得就他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課特定人防止之義務,並因其違反此一防止義務而使其成為行政處罰之對象。是行政處罰之處罰對象規定,亦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為符合法治國家處罰法定與處罰明確性之要求,除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外,不得逕以行政命令訂之。又如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者有多數人時,其歸責方式,以按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為原則(行政罰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參照),若就其是否應負各平均分擔責任等歸責方式,有為不同於上開原則規定之必要者,涉及人民權利限制之程度,亦應另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特別規定,始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法律保留原則。至各該法律或法規命令之內容,均應符合比例原則,自不待言。
【BASEDIO】評論
暴力拆解法本人自創(A)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原則;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 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授權明確~當然是要預見可能性才能訂定補充法規,因此授權明確與預見可能性無違和(B)行政罰之處罰對象,除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外,不得逕以行政規則定之 有罰款就是要明確授權,這就是法感(C)解釋性行政規則如對人民依法律享有之權利增設限制之要件,即牴觸憲法第 23 條之法律保留原則 第23條就是拿來解釋的,這沒啥好說的吧...
【加油加油】評論
A) 我也搞錯了,罪刑法定應該是指要件與法律效果要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但A的選項寫的是以命令補充規定,應該是可以的,但法律授權,且要明確到命令只能有補充的功能,不能作為罪名成立不成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