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於買賣契約之公證書上如載明:「甲未於公證書作成之日起三個月內付清買賣價金全額時,應逕受強制執行;乙未於收受價金全額後三日內將 A 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丙時,應逕受強制執行」。上開記載有何效力?何人得執該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1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492
統計:A(213),B(311),C(3101),D(332),E(0)

用户評論

pei-jie】評論

第 2 條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Yu Agnes】評論

行政訴訟=司法

Lee必上榜】評論

行政程序: 以行政機關為主體1.行政處分2.締結行政契約3.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4.確定行政計畫5.實施行政指導與處理陳情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