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比例原則。(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8321
統計:A(2402),B(264),C(463),D(1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公務員保障法

用户評論

張莉莉】評論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而不是訴願

Wei】評論

對押?那教師呢?

栗香貓(一定上榜!)】評論

教師比較特殊~ 對學校之公權力不服可依教師法申訴與再申訴或是訴願~ 擇一請求救濟~

Muse】評論

公務人員:懲處-復審(保訓會)-若不服再打 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行政性質-程度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