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 條規定,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處分前,應踐行之程序為何?
(A)聽證程序
(B)陳述意見
(C)資訊公開
(D)告誡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8135
統計:A(607),B(3185),C(17),D(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標題、風、公務員懲戒法

用户評論

anita huang】評論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angellai0316】評論

侵益處分作成前,應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我是小安】評論

H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VA前,1.除已依第39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