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之法律性質為何?
(A)法律
(B)法規命令
(C)行政規則
(D)自治規章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2896
統計:A(9),B(211),C(975),D(11),E(0)

用户評論

civik620113】評論

兩岸#9第三項

Snufkin. J】評論

兩岸條例第9條第3項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n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但簡n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n陸地區,不在此限;其作業要點,於本法修正後三個月內,由內政部會同n相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乃基於法律授權訂定故應為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答案有誤請修改本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