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下列何者第二章之規定?
(A)刑事訴訟法
(B)行政程序法
(C)警察職權行使法
(D)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2636
統計:A(19),B(98),C(1678),D(13),E(0)

用户評論

Shouwhai Chen】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17: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civik620113】評論

入移法#17第二項

bonnenuit0104】評論

§17 使用戒具、武器→準用警械使用條例§89 執行非法入出國及移民犯罪調查→視同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委任職) or 司法警察官 (薦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