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A.對親友不稱其姓,同時應視尊卑關係而稱其字號或稱謂(如對直系尊長)。B.對直系尊長不稱字號,而用稱謂。D.稱其字號或字號中之一字,下加翁或老字。
【飛雲覆月】評論
(C) 對伯叔兄長,稱其身份職銜,可加其行次,以資區別
【劉馨云】評論
對尊敬的對象,有關其稱謂.身體.行為等詞,換行頂格再寫,稱為"平抬"對尊敬的對象,有關其稱謂.身體.行為等詞,原行空一格再寫,稱為"娜抬" 如:吾 兄國父 孫中山先生 新聞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