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一般民政】評論
社會勞動係以提供無償勞動或服務補償社會,作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短期自由刑之一種替代措施,屬於刑罰的一種易刑處分,具有處罰性質。資料來源:https://www.phc.moj.gov.tw/292419/292596/292597/573539/post一、機構性處遇(又稱「機構內處遇」)所謂機構性處遇指的是將犯罪人或犯罪嫌疑人強制拘禁在一定處所,以使刑事司法人員實施偵查、審判和矯治的司法作為措施。機構性處遇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的:1.廣義:包括監獄、少年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2.狹義:包括監獄、少年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及技能訓練所。二、非機構性處遇(又稱「機構外處遇」)至於,非機構性處遇係相對於機構內處遇的概念,...
【卡比肥】評論
個人口訣驅趕強強禁保護保安處分:1. 驅逐出境2.感化教育 3.強制工作4.強制治療5.禁戒處分6.保護管束7.監護處分
【成為最佳解,不賣鑽石分享回】評論
易服勞役與易服社會勞動不同。易服勞役在監獄內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在監獄外(社會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