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你於勤務中發現交通違規並進行舉發,如當事人不願意簽名,或不願收受通知單,下列何種處置不適當?
(A)不願意簽名時,註明「拒簽」及其事由,仍將通知聯交付
(B)不願收受通知聯時,註明「拒收」,並告知應到案日期及處所
(C)拒簽又不願收受通知聯,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其帶回駐地查證
(D)將拒收的通知聯連同移送聯一併移送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交通違規並進行舉發→並非『警職法』的盤查...

三等】評論

進行交通違規舉發時,遇有違規人拒簽拒收之...

gogoro】評論

與警察職權行使法帶往查證要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