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國民教育法規定,6 歲學齡兒童之造冊分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查造冊,按學區分發,並通知其入國民小學
(B)由鄉、鎮(市)、區公所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通知其入國民小學
(C)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通知其入國民小學
(D)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0),B(1),C(2),D(4),E(0)
用户評論
【Tai Fong Lee】評論
第 6 條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 (市) 、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僑生及外國學生進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就學,其資格、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籍資料,應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切實記錄,永久保存並依法使用;其學籍管理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