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 Chen】評論
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2條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及用途如下:(A)學費:指與教學活動直接相關,用以支付學校教學、訓輔、人事、設備、校舍修建所需之費用。(B)雜費:指與教學活動間接相關,用以支付行政、業務、其他雜支所需之費用。(C)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指學生使用特殊設備、設施之費用及保證金,項目如下:重補修費、實習實驗費、電腦使用費、宿舍費、課業輔導費、其他代收代付費(使用費)。(D)代辦費:學校代為辦理學生相關事務之費用,項目如下:團體保險費、家長會費、健康檢查費、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維護費、蒸飯費、書籍費、交通車費通車費、冷氣使用及維護費、其他代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