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有關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重大明顯瑕疵而無效之行政處分,仍對相對人有拘束力
(B)已發生形式存續力之行政處分,縱有違法,相對人亦不得再循正常救濟程序為爭訟
(C)已發生形式存續力之行政處分,如有違法,機關仍得於法定要件下依職權撤銷之
(D)行政處分之執行,機關無須事先向法院起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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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hun】評論

行政處分的效力:○存續力:行政程序法第11...

加油瑄瑄】評論

有關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

大榴槤】評論

無效的行政處分,是自始不發生效力。...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 形式存續力 ➜ 對人民的效力(逾法定救濟期間)➜ 不可爭力行政處分的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對該處分已逾法定救濟期間不能依法訴請救濟,亦即不異議、訴願及行政訴訟,該處分因而發生不可爭力,又稱「不可撤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