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Lin】評論
這一題有陷阱!似乎是歷屆改良版本題為市價...
【廖建翰】評論
2F是在???我覺得1F的David Lin把2題作一個比較分析非常好但我覺得這一題較另一題來得好,原因是在第三年且股價都有達到條件時,既得人數已經確定為24人(不會變)但次年度有2位離職,這一題有特別指出離職員工剛好為X5年底已執行認股權之員工,故不必擔心在X6年度離職員工是否為既得人數中且尚未行使認股權之員工。這會影響到針對未來因認股權的內涵價值變動補認薪資費用之金額
【黃敘倫】評論
X6年在職22人,有5人執行認股權,兩人於隔年離職,剩15人薪資費用=($43-41)×15×1,500=$45,000
【我已經不是笨蛋了】評論
首先 X5年剩餘人數是 24人 沒有認股權公允價值就拿內含價值 41-35=6計算X5年底認股權 24人*1500股*6= 216000X5年底4人行使 4人*1500股*6=36000(減項) X5年底認股權剩餘 216000-36000=180000 (離職沒差,已未使用認股權的人計算)X6年初5人行使 5人*1500股*6=45000(減項) X6年初認股權剩餘 180000-45000=135000X6年底認股權 (24-4-5)人*1500股*(43-35)=180000 (增加45000)-->列薪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