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A) 拖吊業者不得獨立判斷車輛是否違規,...
【盡我所能,努力的向上游!】評論
要拖吊車時,警察都會在旁邊指揮,拖吊業者只是行政助手,不是行使公權力的(警察才是)
【加油瑄瑄】評論
有關警察機關委託民間業者執行違規停...
【萬晉宏】評論
拖吊業者為行政助手,並沒有開立行政處分的權利,警察才有權利
【Chiao Amy】評論
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係指行政機關執行特定任務時,受行政機關委託予以協助,並按其指示完成工作之自然人 。例如:義消、義警等。(1)行政助手可以依契約關係(如承攬、委任、租賃、僱傭等)而成立其是否有償、無償亦非所問。行政助手僅限於處理技術性、細節性的事務。(2)行政助手並非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不代表行政機關,也非公務員法所稱之公務員權限並無移轉,且不具獨立的法律地位。(3)行政助手並非基於個人的意思能力而作為只能依據行政機關的意思行動,聽從機關的指揮監督。就其性質而言,只是行政機關執行任務的工具。(4)法律效果歸屬於行政機關:由於行政助手僅是立於工具性的地位,在執行行政任務時亦無意思形成的空間。故行政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