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廿四條,扣留及保管費用,由何人負擔?
(A)扣留單位
(B)法院
(C)物之所有人
(D)縣(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5187
統計:A(32),B(0),C(464),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羽羽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24條(扣留物之返還)nn  物經變賣後,於扣除扣留費、保管費、變賣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應返還其價金與第一項之人。翻譯:第一項之人是指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扣留物變賣的價金,在扣除扣留費,保管費後,返還剩下的錢給物的所有人。所以錢是所有人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