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若是申請於原住民族地區籌設或設立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以外之長照機構時,因該地區未設有公、私立長照機構,且因地理條件限制,難以覓得符合長照機 構設立要件之場地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所定各類專業人員,則其機構所在之建築物,於領有 第 8 條第 5 款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第 12 條第 1 項第 3 款建築物使用執照前,得以取得什麼證明文件, 以及經直轄市、縣(市)消防主管機關查驗合格之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替代之?
(A)申請人承諾改善消防安全切結書
(B)執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科技師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出具之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
(C)四鄰證明文件
(D)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法規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第 10 條申請人申請於原住民族地區設置居家護理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該場所確無危險之虞者,該申請人於領有第八條第六款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前,得以取得執業之建築師、土木工程科技師或結構工程科技師出具之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及經直轄市、縣(市)消防主管機關查驗合格之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替代之;並每年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原住民族地區之適用範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