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杜】評論
B.衡平性C.必要性D.適當性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比例原則」是指行政行為之手段與目的必須合乎比例而言,故又有稱「禁止過度原則」。比例原則內涵上包括三部份: 1.適合性原則(合目的性原則)---自目的取向判斷能否達到一定之目的。2.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此指自法律效果而言,需判斷該行為是否為數種能達到同一目的行為間,對人民所造成損害罪小者。3.狹義比例原則(衡平原則)---自價值衡量角度而言,考量人民因所受損害私益與所達成之公益間,手段與目的價值需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