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請依現行法規就下列人員得否申請出國或赴陸,如可,請一併說明其申請程序及違規罰則:
【題組】⑴甲為內政部列冊管理之涉及國家安全人員,得否出國觀光?如未經事先申請許可,有無罰則?如其僅為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警階四階警察,欲搭機出國觀光,途經大陸地區轉機赴歐洲,是否需要事先申請?理由何在?(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1746
統計:A(587),B(24),C(2),D(17),E(0)
用户評論
【飄飄】評論
所得稅法第 22 條會計基礎,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其非公司組織者,得因原有習慣或因營業範圍狹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採用現金收付制。前項關於非公司組織所採會計制度,既經確定仍得變更,惟須於各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申報該管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