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外國人依國籍法申請歸化獲准後,主管機關於二年後發現當初申請時並不符合歸化要件,得為何種處理方式?
(A)得廢止其歸化許可,因事後發現違法事由
(B)得撤銷其歸化許可,因其為外國人,不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
(C)不得撤銷或廢止其歸化許可,因為國籍涉及國民身分,非行政機關所得廢棄
(D)得撤銷其歸化許可,因作成處分時即屬違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5028
統計:A(334),B(35),C(260),D(1368),E(0)

用户評論

KlugTina】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2款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國籍法第19條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後,除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應撤銷其歸化許可外,內政部知有與本法之規定不合情形之日起二年得予撤銷。但自歸化、喪失或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逾五年,不得撤銷。經法院確定判決認其係通謀為虛偽結婚或收養而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受前項撤銷權行使期間之限制。        這題我錯了,提出當時的想法,一起討論,謝謝

。。。。】評論

那不用補償外國人嗎

Wilson Wang】評論

理當要補償外國人啊 如果是行政機關違法核准 外國人可以要求國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