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有關雇主申請外勞遞補之相關規定。(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5174
統計:A(82),B(156),C(1346),D(359),E(3)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

用户評論

麻雀方】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刑法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都,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貼貼樂 ( ̄︶ ̄)↗】評論

下列何種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可上訴第三審? (A)刑法第 335 條、第 336 條第 2 項之侵占罪(B)刑法第 339 條、第 341 條第 2 項之詐欺罪 (C)刑法第 349 條第 1項之贓物罪(D)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文書罪 

信念,很重要,要有長期忍受】評論

重點破題: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罪,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所以不是376條最重三年下範圍之內309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或三百元下罰金,不得上訴第三審範圍之內

snoopy75smb】評論

原則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罪:[在](三重)親切炸髒孔貝一1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2第335條、第336條第2項之侵占罪。3第320條、第321條之竊盜罪。4第339條、第341條第2項之詐欺罪。5第349條第1項之贓物罪。6第346條之恐嚇罪。7第342條之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