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法第9條(最後一項)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且服務逾三十五年者,一次退休金之給與,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年增給一個基數,但最高給六十.....看完整詳解
【用戶】Vanlis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9 條公務人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第二十七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給:一、一次退休金:按照任職年資,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個基數 ,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退休審定總年資超過三十五年 者,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增加一年,增給一個基數,最高給與六十個 基數。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 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用戶】L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法第9條(最後一項)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且服務逾三十五年者,一次退休金之給與,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年增給一個基數,但最高給六十.....看完整詳解
【用戶】Vanlis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29 條公務人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應給與之退休金,依第二十七條所定退休金計算基準與基數內涵,按下列標準計給:一、一次退休金:按照任職年資,每任職一年,給與一又二分之一個基數 ,最高三十五年,給與五十三個基數;退休審定總年資超過三十五年 者,自第三十六年起,每增加一年,增給一個基數,最高給與六十個 基數。其退休年資未滿一年之畸零月數,按畸零月數比率計給;未滿 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