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第 2 條規定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之憲法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民主權得藉由代議民主或公民投票行使之
(B)修改憲法是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
(C)國民主權是憲法基本原則,修改即屬違憲
(D)國民主權保障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享有投票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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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Y】評論

(D)國民主權保障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享有投票權投票權,乃要設有戶籍才可以行使。如果只有我國籍但沒有設戶籍的話,就不能投票。這邊簡單補充一下:台灣國民分成兩種,一種是無戶籍國民,另一種是有戶籍國民。1. 有台灣國籍,不一定有戶籍。(無戶籍國民)    EX: 僑居國外的國民。2. 有戶籍一定會有台灣國籍。(有戶籍國民)想要知道更多可以參考移民法~

ganges】評論

釋字499:修憲之界限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保障人民權利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

三等鮭魚衝衝】評論

憲法 第130條 選舉/被選舉權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立法院會(2022-03-25)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