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諸多基本權利,下列何者為憲法未明文規範,然為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肯定為憲法所保障者?
(A)結社自由
(B)隱私權
(C)工作權
(D)遷徙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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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585★★★★,...

Hh】評論

想請問一下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參照) 。

Aimee Kung】評論

給樓上,隱私權在憲法上沒有明文規範,是經由大法官解釋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