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is Liu】評論
不能保證會保守所有的隱私秘密,若涉及不法或是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可能就需通報。
【邱顯皓】評論
你跟他建立好關係,他就會講了
【celia0602】評論
請問既然是保密原則(無非法情況下),為什麼還能和督導討論呢?
【AdzukiPan】評論
(C)選項,督導屬於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不過原則上還是要盡可能保障個案的隱私權和最佳利益,所以跟督導討論時不一定講出姓名等,僅就輔導方法討論。(D)選項,法律另有規定 例如兒少法、家暴法、性侵害防治法等 即有通報之義務《學生輔導法》第 17 條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負保密義務,不得洩漏。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為避免緊急危難之處置,不在此限。前項人員並應謹守專業倫理,維護學生接受輔導專業服務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