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乙、丙、丁4人合夥經營手搖杯飲料店,各自出資新臺幣(下同)40萬元,沒想到該地區同性質飲料店林立,競爭激烈,經營半年後虧損累累,合夥債務達180萬元。4人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下列4人之說法何者正確?
(A)甲安慰大家,只要在合夥財產160萬元以內負擔清償責任即可
(B)乙嘆氣說,不僅撒出去的錢回不來,還要動支自己的存款來清償合夥債務
(C)丙雙手一攤說,我沒有錢,毋庸再負擔任何責任
(D)丁揚言退夥,並稱退夥後對合夥債務180萬元就不必負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 乙嘆氣說,不僅撒出去的錢回不來,還要動支自己的存款來清償合夥債務 正確民法第 681 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A) 甲安慰大家,在合夥財產180萬元以內負擔清償責任與其他債務也需四個人負責 (C) 丙雙手一攤說,我沒有錢,需再負擔責任(D) 丁揚言退夥,並稱退夥後對合夥債務180萬元需負責

【用戶】whappy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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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B) 乙嘆氣說,不僅撒出去的錢回不來,還要動支自己的存款來清償合夥債務 正確民法第 681 條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A) 甲安慰大家,在合夥財產180萬元以內負擔清償責任與其他債務也需四個人負責 (C) 丙雙手一攤說,我沒有錢,需再負擔責任(D) 丁揚言退夥,並稱退夥後對合夥債務180萬元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