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中華民國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下列對其出生地認定之陳述,何者錯誤?
(A)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
(B)無依兒童以收養人所居處所為出生地
(C)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船籍港、註冊地或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
(D)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8608
統計:A(9),B(688),C(6),D(11),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戶籍法 第20條中華民國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依下列規定:一、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二、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發現地為出生地。三、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船籍港、註冊地或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四、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收容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該機構所在地為出生地。五、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六、不能依前五款規定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居住處所地為出生地。

Chan Carcar】評論

無依兒童-以發現地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戶籍法 第20條中華民國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依下列規定:一、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二、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發現地為出生地。三、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船籍港、註冊地或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四、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收容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該機構所在地為出生地。五、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六、不能依前五款規定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居住處所地為出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