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婷】評論
(1)列舉論証:及歸納法,綜合各例找出一般通則(2)全稱論証:即所有一切皆為是~演繹(3)完美論証:可透過語言語詞完全達意地詮釋事物本身。(4)類比論証:即透過分類、歸納找出事務之間的「共相」
【ChingYuLu】評論
歸納論證法:根據觀察到的實例求出普遍可適用的結論。比較雙方實例和證據的真實性,以及充份度。EX:美、荷等國無死刑--世界先進國家都無死刑的結論類比論證法:找出兩件事物的相關處,就此相似處比而同之,即由此事物去推斷另一事物的論證法。比較雙方所選用事例的恰當性與真實性。EX:廢死刑方認為死刑很殘忍該廢止,反方說明因死刑慘忍,是否連其他法規也一併刪除。
【L J】評論
好像…勉強…懂了一點…
【mini】評論
類比 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