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消滅時效之起算點,均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B)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C)以普通抵押權擔保之請求權,因時效消滅後,債權人不得就其抵押 物取償
(D)主權利因時效消滅者,其效力不及於從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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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丸子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時效可分為1.取得時效   2.消滅時效...

【用戶】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消滅時效,是一種法律上的「有效期限」。好比食物超過保存期限、有效期限以後就不能食用,法律上的權利如果超過了「消滅時效」,就不能再主張或行使。原則上消滅時效是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