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依學生輔導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至少多少小時?
(A)8 小時
(B)18 小時
(C)20 小時
(D)40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24051
統計:A(56),B(117),C(100),D(201),E(0)

用户評論

綺羅生】評論

第 14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專業培訓管道,並加強推動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 之輔導知能職前教育及在職進修。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 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四十小時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 學校應定期辦理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輔導知能研習,並納入年度輔 導工作計畫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 ;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 至少十八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公(差)假。但初任輔導主任或組 長、輔導教師及初聘專業輔導人員依第二項規定於當年度已完成四十小時 以上之職前基礎培訓課程者,得抵免之。

▁▃▅體雀兒▅▃▁】評論

第 14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專業培訓管道,並加強推動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

Yu-chiao Lee】評論

【初任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初聘專業輔導人員】至少必須完成「職前基礎培訓課程」40小時【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1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