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na】評論
復審 申訴1.公務人員一次被記兩大過免職 1.年終考績列乙等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 (ex. 環境差, 鄰桌同事喜歡罵人, 亂打考績, 工時問題, 工作內容責任分屬等) --- 向服務機關上級長官申訴 再不服可向保訓會提再申訴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的行政處分 (ex. 一次兩大過免職, 福利金或退休金給付爭議, 降官等職等, 之類會影響服公職權或財產權相關處分) --- 向保訓會提復審 (相當於訴願, 又, 現在已無再復審) 再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kiiiidd】評論
附上釋字:(A)請領福利互助金 :No.312(C)審定之俸級 :No.338(D)人事主管機關任用審查降低原擬任之官等:No.323
【sweet70906】評論
筆記:6F 感謝~
【crleader314】評論
乙等可以使公務人員晉俸級也無對升遷產生不利影響,自然不適用復審、行政訴訟。
【若菲】評論
人事行政行為一覽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9月22日109年第12次委員會議通過)考列甲等/乙等-核發考績(成)通知書 →改認行政處分→復審→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