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高雄市於本(103)年 7 月 31 日深夜發生傷亡慘重之氣爆案,事後調查多指向丙烯外洩為此案之原凶,因此丙烯亦已於近日被內政部消防署指定為可燃性高壓氣體之一。請就丙烯之外觀、氣味、爆炸界限、蒸氣密度及溶解度等理化性質探討丙烯之洩漏處理方法及滅火措施?(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1135
統計:A(48),B(69),C(306),D(122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再審、調解事由、支付命令

用户評論

【用戶】Ya-Ting Ch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在訴訟繫屬中,丙死亡,則訴訟程序便當然停止,(民事訴訟法56第1項第3款參照),直到丙繼承人承受訴訟時,訴訟方始續行。56:訴訟標的對於共同訴訟之各人必須合一確定者,適用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有利益於共同訴訟人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不利益者,對於全體不生效力。二、他造對於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之行為,其效力及於全體。三、共同訴訟人中之一人生有訴訟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原因者,其當然停止或裁定停止之效力及於全體。前項共同訴訟人中一人提起上訴,其他共同訴訟人為受輔助宣告之人時,準用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  168: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5-1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之同意)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訴訟行為,應以文書證之。受輔助宣告之人就他造之起訴或上訴為訴訟行為時,無須經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應經輔助人以書面特別同意。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168條 (當然停止-當事人死亡)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民事訴訟法 當然停止 相關法條 裁定停止 相關法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普通共有訴訟」vs「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差別為何?在於前者可以有些人贏有些人輸,但後者必須同勝同敗。而「必須同勝同敗」就是第56條所稱的「必須合一確定」,就會適用第56條的規定。切記!不要死背名詞及定義,尤其它們也沒有明確的區分要件,只要記得任何必須同勝同敗的or同勝同敗比較妥當(不管你能想到什麼理由)就把它歸類到「固有必要共同訴訟」(也因此,每個學者分類的結果不同)。明白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2018司法五等(楊律師)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名詞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