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丁男與戊女結婚 8 年,育有兩名子女 A 子與 B 女,並與公婆同住,三代同堂。丁男與戊女兩人經常爭吵。丁男依民法第 1052 條第 2 項,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丁男陳稱其理由為,戊女常因子女教養問題,對公婆不敬,致公婆雖未達被戊女精神虐待之狀態,但也身心俱疲,此令丁男覺得其身為人子,實為不孝;丁男並認為其與戊女價值觀重大不合,無法共營婚姻生活。戊女依民法 1052 條第 1 項第 2 款提出離婚之反訴。戊女陳稱自己握有丁男與訴外人己女二人充滿情色內容之電子郵件與手機簡訊等,做為丁男與己女外遇之證據。同時,戊女曾於本件離婚之訴起訴前 3個月,會同管區員警至汽車旅館,當場發現丁男與己女合意性交之情事。試問:丁男與戊女各自提出裁判離婚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5544
統計:A(157),B(1890),C(78),D(112),E(0)
用户評論
【Ellen Chen】評論
第 461 條死刑,應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於令到三日內執行之。但執行檢察官發見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加審核。第 462 條死刑,於監獄內執行之。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462條 (死刑之執行-場所)死刑,於監獄內執行之。刑事訴訟法 第 462 條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