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關於外國人在我國申請永久居留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 5 年,每年居住超過 183 日者
(B)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在我國合法居留 10 年以上,其中有 5 年每年居留超過 183 日者
(C)民國 91 年 5 月 31 日前,曾在我國合法居留 20 年以上,其中有 10 年每年居住超過 183 日者
(D)年滿 16 歲以上,品行端正,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且符合我國國家利益者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無限掌中置】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25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

ID】評論

 第25 條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A.正確),或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在我國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超過一百八十三日(B.正確),並符合下列要件者,得向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但以就學或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我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之原因許可居留者及以其為依親對象許可居留者,在我國居留(住)之期間,不予計入:一、十八歲以上。(D)二、品行端正。三、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四、符合我國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