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老師出任務】評論
ICF一個是身體系統功能與活動參與;另一個是背景因素,包括環境與個人因素,總共四個向度所組成。ICF將身體由頭部往下分為八個身體大部分編碼,而每個對應的身體部位都有相對應的身體功能,而在個人系統的評估部分,不只考量障礙者的身體功能限制,也將外在環境與身體功能之間的互動作為判別指標。所以,重點在於身體結構或功能的損傷是否使「活動」受到侷限,「參與」受到限制。**轉貼摩友阿昀老師分享超強記憶:l 第一類:神經、精神、心理能在第1的就是 精神 或 神經 心理不同反響(我是想都稱為神了,自然是在第1位)l 第二類:眼、耳相關的感官構造2 想到天鵝2。看天鵝湖表演,需要用到→眼睛、耳朵感官限制。l 第三類:聲音與語...
【108正式國小特教師got】評論
感官功能為第2類
【努力、堅持—上榜】評論
身心障礙證明者: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educationist6】評論
https://www.set.edu.tw/reg/tra/Interio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