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關於公司收回自己股份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收回特別股之財源,以盈餘或發行新股所得股款為限
(B)以轉讓予員工為目的而收回之股份,應於一年內轉讓完成
(C)公司得按市價收回受破產宣告股東之股份,抵償該股東於受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D)公司因股東依法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而收回之股份,應視為未發行股份,並辦理變更登記,不得再予出售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統計:A(3),B(6),C(39),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Chang Diana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A)也可以借錢發股利(B)167-1條第二項,3年

【用戶】Chang Diana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A)也可以借錢發股利(B)167-1條第二項,3年

【用戶】Eva Tsai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167條於股東清算或受破產之宣告時,得按市價收回其股份,抵償其於清算或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 (C)正確收回或收買之股份,應於六個月內,按市價將其出售,屆期未經出售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 (D) 可出售,若期限內未售出才視為未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