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 Diana】評論
(A)也可以借錢發股利(B)167-1條第二項,3年
【Eva Tsai】評論
公司法第167條於股東清算或受破產之宣告時,得按市價收回其股份,抵償其於清算或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 (C)正確收回或收買之股份,應於六個月內,按市價將其出售,屆期未經出售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 (D) 可出售,若期限內未售出才視為未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