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 2 億元,經營階層均為取得國內外碩、博士學位之高科技人才,股東人數約 2 百人。為擴大公司經營規模,A 公司股東會決定發行新股增資新臺幣 5 千萬元,惟該公司章程就發行股票相關事宜,並無明文規定,試問 A 公司完成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應否發行股票?
(A) A 公司應印製實體股票,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B) A 公司發行新股時,應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實體股票
(C) A 公司發行新股時,不得印製實體股票,而應洽證券保管機構登錄
(D) A 公司得不發行股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
統計:A(11),B(5),C(7),D(33),E(0)

用户評論

trina09280302】評論

請問這一題有高手可以解答嗎?謝謝~~

wangchauyau】評論

非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係藉由洽特定人協議認購為之,而非發行股票,請參考以下網址的壹(四)內容:http://www.public.com.tw/epaper/20170118/

ckvhome】評論

(A) A 公司得印製實體股票,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參公司法第162條)(B) A 公司發行新股時,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實體股票(參公司法第162條)(C) A 公司發行新股時,不得免印製實體股票,而應洽證券保管機構登錄(參公司法第161-2條)(D) A 公司得不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股份公司是否發行股票自行決定(參公司法第16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