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何者不須寫在個別化教育計畫裡?
(A)教學內容
(B)參與普通班項目
(C)接受相關服務的項目
(D)評量方式。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5346
統計:A(1496),B(160),C(9),D(8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第27條

用户評論

JK】評論

1. 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需求評估2. 學生所需的特殊教育及其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3. 學年、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4. 具情緒問題的學生所需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5.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水母麻吉】評論

請問什麼是餐與普通班項目?

Deborah Debby】評論

印象中 比如說特教班學生固定某節什麼課或一週、兩週何時和普通班學生一起上課,比如體育或什麼課...或者這學期某幾堂有和普通班學生一起上課,參加活動等等。另外,以前我在資源班時,IEP會附上課表等等...做參考,不知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