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uang Yuya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8 條全中運舉辦之競賽種類如下:一、應辦種類:包括田徑、水上運動(以游泳為限)、體操、桌球、羽球、網球、跆拳道、柔道、舉重(以滿十四歲為限)、射箭、軟式網球及空手道十二種。二、選辦種類:具地方、學校發展特色之奧運、亞運競賽種類,選擇一種舉辦。前項各競賽種類之競賽科目及項目,以最近一屆已辦及將辦之奧運及亞運科目及項目為限,由本部於全中運舉辦日六個月前公告之;其科目或項目之變更,以奧運、亞運或國家重點項目有變更者為限。各類競賽參賽隊(人)數限制及成績基準,於競賽規程中定之,並由本部或受託單位辦理參賽資格審定或選拔。各組團地方政府,團體項目每組每項至多報名三隊;個人項目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