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楊芷琳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監督控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法令遵循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執行之標準作業程序,並納入自行查核及內部稽核項目,且於必要時予以強化。2前項第一款洗錢及資恐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應至少涵蓋客戶、地域、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等面向,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製作風險評估報告。二、考量所有風險因素,以決定整體風險等級,及降低風險之適當措施。三、訂定更新風險評估報告之機制,以確保風險資料之更新。四、於完成或更新風險評估報告時,將風險評估報告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備查。